教育培训与康复机会较少,让他们在生活和就业上有着比其他残疾人士更大的困难。智力康复对象大多是1至7岁的学前儿童。到了入学年龄阶段只有轻微心智障碍儿童才能获得教育机会,各学校普遍拒绝接纳重度智残儿童入学。不能够接受应有的九年义务教育,使重度心智障碍人士更加弱势。
虽然国家有规定,企业必须按照1.5%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但很多企业宁愿缴纳就业保障金也不愿安排残疾人就业,更不要说安排不能独立完成工作的心智障碍人士了。
目前就业状况
现在心智障碍人士主要是家庭托养模式和单纯性福利企业就业。
家庭托养模式生活下的心智障碍人士,因其动手能力有限,意识模糊,不能独立完成独立工作任务,必须在监护人看护和辅助之下才能完成工作,并且基本不能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与心理压力。
处在家庭环境下限制了他们与外界和社会的交流。家长既缺乏专业的心理疏导又缺乏专业的康复训练技能,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和安全。在家庭这座小小的围城里,心智障碍人士既得不到心灵的训练与康复,也给家人造成了难以言表的心理阴影。
事实也证明福利企业,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心智障碍人士的社会问题和就业问题,不能帮助他更好地融入社会,提升心智障碍人群及其家庭的幸福指数只能是天方夜谭。
突破点
现有条件下,集中就业是心智障碍人士就业重要途径。大力发展支持性就业和庇护性就业工场,建立心智障碍人士就业信息数据库,以及社会爱心企业和公益岗位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建立,完善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辅导与对接工作。
为心智障碍人士提供学前教育、康复训练、基本技能培训、职业培训、岗前培训、心理疏导为一体的服务体系。这样,各环节才能相辅相成,既有助于心智障碍人士的智力康复,也能向企业输送合格的工人。
相关支持
政府可通过税收、财政补贴等经济手段,激励用人单位增加对心智障碍人士就业各个环节的支持。对安排智障残疾人士就业的福利企业,给予大幅度的政策倾斜和扶持。
为心智障碍人士办理相应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,让他们在患病的时候能得到及时救助。养老保险可采取“三三”制,即企业、家庭、政府补贴形式,建立心智障碍人士养老体系,让他们老有所养,老有所依。
心智障碍人士要回归主流社会,单凭残疾人自身努力和残联这样的专职部门是远远不够的,还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。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多做正面的宣传和引导,使社会各界体会和理解残疾人,特别是心智障碍人士的切身困难,对他们有更全面的认识,从而能接纳和包容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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